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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残疾人就业撑起一片晴天

发布时间:2014-04-1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体大小[ ]

  本报记者 李杨 贵阳报道

   “没想到像我这样的残疾人还能致富,我要更加努力,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身边的人。”来自贵州省金沙县的盲人女按摩师张荔发自肺腑地对记者说。

   今年40岁的张荔从小先天性失明,原来因为没有技能被视为负担,一度受到爱人的嫌弃。2008年,在得到残联帮助免费学习按摩后,张荔在贵州省残疾人按摩基地找到了工作,现在每月2000多元的收入,不仅能供孩子在贵阳市盲聋哑学校读书,还用省吃俭用攒的钱在贵阳买了房子,并准备把户口迁到贵阳,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像张荔这样能自食其力的残疾人,仅在贵州省残疾人按摩基地就有20余人,这是贵州省残联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这一根本民生的缩影。

  用法律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在贵州省239.2万残疾人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达到113.3万,占残疾人总数的47.4%。和健全人相比,残疾人在就业、创业上处于劣势。如何帮助残疾人就业,解决残疾人的根本民生问题,就成为贵州各级残联面临的首要任务。

   据贵州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人介绍,为了帮助残疾人就业,该省努力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免费或优惠为残疾人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为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健全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明确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确定为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这是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根本保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贵州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都明确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比例的,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了确保这些规定落到实处,2006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残联等部门《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健全完善财政代扣、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规定,仅2010年,全省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达1.5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为残疾人就业开辟了广阔的渠道,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就业权。

   贵州省残联还积极建立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以保障残疾人就业。记者了解到,全省目前已建立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187个,共帮助 1200 名残疾人就业。

  落实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家住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的残疾人汪圣林从前开摩的,不仅风险大,收入还没有保障,在白云区残联的帮助下,现在他是龚家寨街道铝兴社区的保洁小组长,每月不仅有近千元的固定收入,还有了国家规定的“五险”,过得很开心。

   据白云区残联负责人介绍,白云区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2010年就开发了161个公益性岗位,安置153名残疾人,主要从事文明监督、卫生保洁、保绿、巡防等工作,并在上岗前进行免费培训,汪圣林就是2010年6月集中安置的116名残疾人中的一个。

   制定并贯彻落实好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是多渠道帮助残疾人就业的有力措施。记者从贵州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了解到,贵州省近年来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实行税收优惠和扶持保护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而且,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在工商、税务、场地等方面也给予优惠。并由财政贴息,对残疾人创业提供康复扶贫贷款。这些优惠政策,鼓励了用人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也为残疾人实现就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为残疾人就业撑起了一片晴天。

   2010年,贵州省残联还拿出25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全省开展扶持残疾人就业试点工作,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得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受到了中国残联领导的肯定。

   目前,全省已就业残疾人851572人,其中农村残疾人就业783213人,城镇残疾人就业68359人。

中国残疾人网摘编漆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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