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603起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公安部网安局披露犯罪分子获取个人信息6种手法

发布时间:2023-08-10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治讯 8月10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警务技术二级总监黄小苏在发布会上披露,从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犯罪分子获取个人信息数据主要有“骗取信息、盗窃信息、内鬼泄露、非法采集、倒卖信息、变造信息”等6种手法。

图源:公安部网安局公众号

  六种手法分别为:

  一是利用“地面推广”、假冒身份等手法骗取公民个人信息,如乡村地区流行的扫码送礼物、协助激活电子医保卡,以及冒充电商客服、冒充公安民警骗取个人信息等。

  二是线上和线下盗取公民个人信息,如利用木马病毒、钓鱼网站、渗透工具、网络爬虫等黑客技术盗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通过非法入室等方式线下盗取公民个人信息。

  三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如运营商、快递、汽车4S店、房地产等企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四是非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如APP、机顶盒、手机、智能手表等供应链厂商利用其产品非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

  五是收买或交换公民个人信息,如利用兼职形式从社会闲散人员处收买身份证、银行卡、人脸识别等信息,或者金融、教育、房产等行业从业者违规交换内部数据。

  六是加工变造公民个人信息,如将身份信息、购物信息等不同数据源进行碰撞,添加新标签后形成新的数据源,或者利用AI技术使用照片生成动态人脸识别信息等。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